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作者: 时间:2012-03-07 点击数: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它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板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员不准单独操作。

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5、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备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7、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后勤管理处 主办 宁医大总院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邮编:750004  地址:宁夏银川市胜利街8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