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库房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12-03-20 点击数:

1、库房物资要认真合理存放,做到按物资属性分门别类,实行固定的仓库、货架、层次和位置。

2、按医院特点库存物资分为办公用品、劳保生活用品、水暖、五金、电器材料、维修材料、布类被服等。

3、库存物品要建帐建卡,做到入库有验收,出库有凭证,登记帐目及时,保证库存物品数字准确,帐、卡、物相符。3、货架的分布和物资堆放位置必须做到进出、取货方便。

4、凡经批准报残物品和帐外物品,应标记明确,不得与其它物品混杂存放。

5、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品入库要认真做好验收清点工作,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均应核对检查,无误后方可办理人库。

6、每季度在财会人员监督下,作好盘点、核对工作。做到帐、物、卡相符。各种领发凭证分别装订,按时准确地填报各种报表。

7、库内不得代存别人物品,除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外,其它一律拒绝存放。

8、保管人员应了解掌握各类物品的性能用途,使用方法,按领物单限定的品名、数量划价分发各类物品,做到计划供应,满足需要,防止浪费。各种物资不得外供和私用,特殊情况必须经院领导批准。

9、库房要保持通风、干燥、清洁,注意安全,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并做到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鼠和防腐工作。

10、为方便临床科室需要,可组织送货到科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后勤管理处 主办 宁医大总院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邮编:750004  地址:宁夏银川市胜利街8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