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12-03-20 点击数:

1、凡医院所需要的各种财产物资(除药品器材和图书外),由总务科负责统一采购、调入、供应、管理、维修。要尽可能的修旧利废做到物尽其用,节约使用。

2、负责管理的财产、物资,应建立健全帐目,指定专人采购、领发、保管,加强管理定期清点实物,做到帐物符合。

3、各科室所需物资,应按计划供应,实行送货上门。属交旧领新的物资,交回物品要登记上帐。

4、各种物品、被服的报废,要办理报废手续,总务科对报废物资要妥善处理。医院的财产物资,任何人不得私自取用。重大财产物资的报损、报废,及财产物资变价,转让或免费调拨,由总务科审校转院领导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5、科室护士长负责物品清领,保管及注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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