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萍书记召开2012年第一次分房领导小组会议

作者: 时间:2012-08-07 点击数:

下午3:30,我院2012年第一次分房领导小组会议在科技楼十楼会议室召开。分房领导小组组长、院党委书记李秀萍、副组长、纪委书记马丽、总会计师苏海银、党委委员徐克宁、副院长王秀兰、肿瘤分院党总支书记胡建国、院办主任白启钧、财务处处长张铁军、后勤管理处处长杨瑞、人事处处长肖华、工会主席吕鹏海、副主席杨军伟等分房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人员参加了会议。

在此次会上,分房领导小组组长李秀萍书记首先宣读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并传达了《关于配售“湖畔嘉苑”二期2组团统建住房的通知》精神。李书记指出:区直统建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自治区集中统一建设区直单位职工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分配给我院“湖畔嘉苑”小区二期2组团住宅4套,名额有限,请分房领导小组成员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集体讨论后提交合理可行的统建住房分配方案。

经过小组成员讨论,议定了选房条件和责任追究原则,会议最终形成我院2012年区直统建住房配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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