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2013年第三次会议

作者: 时间:2013-08-19 点击数:

2013年7月22日下午,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三次专题会议在科技楼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总会计师、安委会副主任苏海银主持,安委会副主任、副院长金群华、肿瘤医院副院长折虹、医务处处长迟铭伟、安委会成员、护理部、院感科、药剂科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并重点讨论通过了医院与各科室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会上,参会人员重温学习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自治区卫生厅和胜利街安委会相关文件。苏总强调指出安全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求严格,涉及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切实履行好职责,安全工作必须要长抓不懈,确保安全无事故,严格规章制度,坚持定期巡查制度,对医院强调的安全事项要责无旁贷地贯彻落实;金群华副院长对检查汇报中检查出的问题,如门诊楼步行楼梯照明灯具残缺不全,个别消防喷淋头损坏以及建筑施工单位存在的各项问题,要求各主管部门应尽快解决不留后患。

(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杨学礼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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