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冬季供暖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0-16 点击数:

全院各处(科室):

根据气温变化情况,拟定于自2017年10月17日(星期二)上午8:00起医院病区正式供暖。

正式供暖范围为:门诊大楼、科技楼、外科大楼、十层内科大楼、综合楼、心脏中心、腔镜中心、南内科楼、北内科楼、肿瘤医院、口腔医院、传染楼、高压氧、急诊大楼。

继续供冷范围为:外科楼手术室、ICU、肿瘤医院手术室、急诊大楼烧伤ICU、外科手术室、新生儿ICU、医学实验中心。该范围停冷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17年10月16日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后勤管理处 主办 宁医大总院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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