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总院供暖的相关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0-21 点击数:

总院各处(科)室:

我院2014年度中央空调供暖定于2014年10月22日(星期三)早8时正式开始,暖气供暖定于2014年10月23日(星期四)早8时正式开始。

1、中央空调供暖范围:门诊大楼、科技楼、高压氧舱、培训基地、十层内科楼、心脏中心、腔镜中心、南内科楼、外科大楼、综合病区、肿瘤医院、口腔医院;

2、暖气供暖范围:老急诊楼、康复楼、老内科楼、体检中心、病案室、传染楼,北内科楼;

3、外科手术室、ICU、肿瘤医院手术室继续制冷。

动力科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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