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楼层管道竖井管理规定及处罚办法

作者: 时间:2014-01-29 点击数:

为确保各楼层管道竖井、强电间、新风机房内的管道、阀门、配电设施的安全,同时杜绝任何单位或个人违规占用,保证设备设施维修通道畅通,特提出如下管理规定:

1、我院对各管道竖井、强电间、新风机房实行封闭式管理,除后勤管理处专业维护维修人员外,任何人不得私配设备间、管道井的钥匙;

2、不得在管道竖井、强电间、新风机房内随意搭设附属设施、堆放杂物、垃圾等。一经查出,后勤管理处有权对当事人及管理单位处以每处伍佰元(500.00元)的罚款;

3、管道竖井、强电间、新风机房内的任何工程须由后勤管理处相关部门同意、论证后方可施工。待施工完毕后,须保持施工现场的干净整洁。如若发现存在现场清理不彻底的现象,后勤管理处将对相关施工单位处以每个现场壹仟元(1000.00元)的罚款;

4、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管道竖井、强电间、新风机房内设施损坏的,应及时予以修复,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施工单位应无条件予以赔偿;

5、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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